规章制度

贵州师范大学博物馆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

【来源】 本网站

【作者】 博物馆

【日期】 2019年12月13日 10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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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 第一条  宣传贯彻执行《博物馆条例》,及有关法律法规。

        第二条  负责博物馆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,开展全馆日常工作管理。

        第三条  协助领导制定和实施博物馆规章制度、工作计划等,负责全馆工作总结、大事记的编写工作。

        第四条  负责博物馆党务、行政、财务、人事、外事等日常工作,落实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、通知要求的上传

     达及追踪问效。

        第五条  负责博物馆公章使用的登记管理。

        第六条  负责博物馆公文的登记、分发、传阅、处理、归档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 第七条  负责博物馆来信来访的处理及与文物局、博物馆协会等文博单位的联络。

         第八条  负责博物馆办公用品的采购,固定资产的建账、管理。

         第九条  负责博物馆的后勤保障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 第十条  负责本科室的工作简报、总结、新闻编写和发布。

         第十一条  负责藏品库房的日常和安全管理。

        第十二条  负责配合完成学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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