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师范大学博物馆陈列展示科工作职责
【来源】 本网站
【作者】 博物馆
【日期】 2019年12月13日 10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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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宣传贯彻执行《博物馆条例》及有关法律法规。
第二条 负责展馆的展陈设计、布展及其相关工作。
第三条 负责展厅及相关设备的保管、维护及展品安全。
第四条 负责组织协调临时展览的筹备及布展、撤展工作。
第五条 负责本馆藏品征集、登记、入库、管理及安全。
第六条 开展馆际间的业务合作与交流。
第七条 拓展与其他文化部门的业务合作与交流。
第八条 负责本科室工作总结、简报、新闻稿的撰写与发布,及博物馆官网的维护。
第九条 负责本科室重要资料的整理、归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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